关于2016年暑期集中教学学生返所工作
安排的通知
各院系:
现将2016年暑期集中教学学生离校返所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离校时间
根据校历安排,2015-2016学年夏季学期的课程将于2016年7月15日全部结束。各校区修完全部课程的同学,可以在7月15日——18日离校,离校最晚不超过7月18日。7月8日后离校学生不需要提交提前离校申请。
二、手续办理
学校相关部门于7月11~1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45集中办理离校手续。学生可登录学校主页信息门户,进入“回所办理”-“集中教学”查看本人应办理手续和办理进度。
三、办理流程
请学生本人持学生证、校园卡及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
顺序 |
项目 |
办理地点 |
备注 |
---|---|---|---|
1 |
转党团组织关系 |
各院系党总支 |
以所为单位集中办理,非党员、团员不必办理,办理方式及时间由组织部及各院系通知 |
2 |
图书馆退书、卡 |
科研楼东二层、雁栖湖校区图书馆三层南侧 |
按教学资料中心通知要求办理 |
3 |
退宿舍 |
玉泉路校区各公寓服务台 雁栖湖校区各公寓 |
详见各校区通知要求 |
4 |
离校审核 |
各院系学生主管核查是否全部手续均办理完毕并注销 |
最后一项 |
四、注意事项
1.借有支票、现金还没有报销的同学须先到计划财务处(玉泉路办公楼一层、雁栖湖校区综合楼一层)办理还款、报销手续。
2.凡未办理完毕离校手续即离开校区的,将暂不出具成绩单。
3.在没办完离校手续前,不要注销校园卡。京外研究所的学生,尽量将卡内余额消费;卡内余额较多的,可按照校园卡中心相关规定办理结清手续。校园卡有效期为3年,清空余额的校园卡可自行留存,逾期自动停用。
4.办理退宿之前,请同学们将宿舍打扫干净。
五、行李托运
1.京区研究所的学生,按照各研究所的要求将行李运回所里。
2.需要自行安排行李托运的,可以联系中铁快运公司,联系电话:68168741、88211184、13811807220。
铁路部门规定,学生行李内禁止托运和夹带危险品,如易燃品、易爆品、毒害品、氧化物、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具体如:打火机、摩丝、压力容器、啫喱水、指甲油等;禁止托运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物品;禁止托运容易损坏、污染车辆和其他货物的物品和理化性质不明的物品。
六、未毕业的校部各院系的直属研究生不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处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