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规定》第四章关于课程考核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研究生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期末考核,须事先向教务部提交《我校缓考申请表》办理缓考。缓考成绩按正常考核成绩登录。研究生须在教务部批准缓考之日起两年内完成缓考,否则该课程成绩记为0分、不及格或未通过。
《我校缓考申请表》,请参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