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350vip浦京集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通知
按照我校招生工作要求,350vip浦京集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拟于近期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则
1.350vip浦京集团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范围内接收推荐免试生,推荐免试生招收类型分为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2.接收推荐免试生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3.350vip浦京集团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由本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二、申请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试攻读我院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科学事业,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能获得本科学校当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3.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学风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有较好的科研潜力,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5.外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扫描版)。
2.《申请推荐免试生信息表》,可以通过在线报名系统中的报表途径打印后签字。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4.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专业或院系排名证明。
5.专家推荐书。
6.能体现本人科研能力的材料,如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首页、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
7.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
8.外国语等级考试证书。
材料均为电子版或扫描版,材料1单独作为一个文件,命名为“报考专业-导师姓名-学生姓名-身份信息”,材料2-8(其中5-8 为自愿提供)按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报考专业-导师姓名-学生姓名--面试材料”,在2023年9月3日前一并发送至phys@ucas.ac.cn。
三、接收程序
(一)网上申请、提交材料
1.申请人查阅招生简章及目录,确定申请专业及方向。报考代招单位的同学须与该单位取得联系。
2.申请人尽快登录我校推免生申请系统(http://zhaosheng.ucas.ac.cn/sign_up/TMS/views/index.aspx)填写《申请推荐免试生信息表》并下载打印,本人签字。
(二)初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据面试形式及时通知其参加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
(三)考核和体检
1.以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对初审通过考生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内容主要应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及方式将另行安排。
2.学院将组成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每个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诚实守信、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可通过谈话和向其母校函调等方式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诚实守信、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4.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既要看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又要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特长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
5.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6.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进行。
(四)录取
1.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对考核情况进行审议,确定拟接收名单,进行公示。
2.最终推荐免试生名单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录取信息为准。录取层次(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录取类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或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录取专业和学习方式(全日制)等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信息为准,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3.在学校规定的推免生复查期间,拟录取推荐免试生须向接收单位提交大学本科最后两学期的学习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最后两学期所学课程及已结课的课程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践活动)选题及进展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培养单位核查无误后,与统考生同步调档、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其他
对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1.已被各培养单位接收的推免生,若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4.新生入学报到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5.政审不合格。
6.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7.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本简章未尽报考事宜,请参看《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为研究生管理规定》及我校年度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