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期间教学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系):
根据党政办公室发布的《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2023年节假日期间的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放假停课。
二、清明节:2023年4月5日放假停课。
三、劳动节:2023年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停课,4月23日(第9周周日)补5月2日(第11周周二)的课,5月6日(第11周周六)补5月3日(第11周周三)的课。
四、端午节:2023年6月22日至24日放假停课,6月25日(第18周周日)补6月23日(第18周周五)的课。
五、中秋节、国庆节:2023年9月29日至10月6日放假停课,10月7日(周六)补10月5日(周四)的课,10月8日(周日)补10月6日(周五)的课。
放假期间的课程以及补课占用的原周末安排的课程顺延或择时补课,请各院系做好课程调整等相关工作!
教务部
2022年12月14日